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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婚姻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为民办实事,依据《安徽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方案》(皖民务字〔2023〕17号),以及《安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务字〔2023〕22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6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主要包含两方面:一是婚姻登记双方中有一方为安徽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二是双方当事人均非安徽省常住户口但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安徽省的,可以到安徽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除《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现役军人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一方为现役军人,非现役军人方为安徽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市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一方为现役军人,非现役军人方非安徽省常住户口但经常居住地在安庆市的,可以到非现役军人方在市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顺民心、得民意,为做好此项工作,太湖县民政局将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通过优化“硬件”服务环境和提升“软件”服务品质,满足群众异地婚姻登记需求。(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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